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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 30亿元公司债获批

证券时报记者 李小平

11月13日,新湖中宝(600208)(600208)收到***出具的《关于同意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告显示,本次债券由国泰君安(601211)证券担任独家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注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主体评级AA+,本次债券设定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债权管理服务,浙商资产对本次债券发生特定情形时负有全额收购义务。

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新湖中宝实现营业收入28.38亿元,同比下降4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3亿元,同比增长46.3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继续保持稳健态势,公司账面资产负债率已降至64.53%,较期初下降1.76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下降;预收类款项293亿元,扣除预收类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3.68%,较期初下降1.57个百分点。

作为债权管理服务的管理服务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全程参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投项目的管理,募集资金由发行人和债券管理服务方共同决策使用,闭环运行。

新湖中宝此次获批的30亿元公司债,拟全部用于与浙商资产指定主体设立特殊机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资金投向主要为盘活存量资产、救助困境房企以及“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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